公职人员能在作协兼职吗?
首先来看看公职人员的定义。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干部”。
公职人员主要包括下面4大类:
3.国有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单位从事管理、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比如国企领导,村支书;
4.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的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工资收入的聘用人员。
不同类型的人员对于***有不同的管理规定:
1.《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如确因工作需在机关外***,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报酬。
公职人员能在作协***吗?这个肯定是可以的。作协是群团组织,不是营利性组织,公职人员当然可以在作协***。但是,不能领工资,这是肯定的。公职人员不能领双薪,不能既在自己的单位领一份工资,又因为***在作协再领一份工资。至于说到靠写作,领取稿酬,这是个人劳动所得,即使是公职人员,也是鼓励的对象,只要通过正当途径,明白申报,是不违反纪律规定的,这和领工资是两码事。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作协说到底,并不是营利性组织,写作获得稿酬,也不是作协组织的营利性活动,当然不算违规。
公职人员在作协***,不仅不违规,可能还是今后群团机关改革的一种方向和要求。工青妇改革,要求除过专职***副***以外,还需要设立多名***副***,有服务对象的,也有人社、财政部门副职兼任的,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协调指导工作,说白了就是为了获得财力人力支持。作协是群团组织,其改革方向是一致的,也会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当然,部队作者集体退出作协,有其他规定和要求,这和普通公职人员是不一样的,这一点也是明确的,其他公职人员并没有退出作协的要求和必要。
在职领导干部能否做协会法人?
答,在职领导干部可以做协会法人。因为我国绝大多数的协会,比如慈善协会,消费者协会等,都属于社团组织,经民政部门审批成立,既不是行政事业单位,也不是民营企业,国家也没有在职领导不能做协会法人的规定。因此,在职领导可以做协会法人。只是,***可以,但不能取酬。
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从事财务出纳工作吗?
可以。相关法规仅有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负责人,会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等规定,没有单位领导人自己不得担任会计负责人或出纳的规定。另外,实践中也是如此,一些小单位,包括级别极高的协会、研究会、工会等,单位本身也就那么几个人,甚至两三人,出纳会计也就由他们自己做了。另外,书记兼任出纳的现象也常见。再有,看看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会计经理也比较常见。那个”?为“公司财务总监出事后,谁兼任担任了?原则上,能把不兼容的职务分开,能相互监督,如出纳、审核、会计不相互兼任即可。当然,有利益关系的直系亲属也一并考虑在内。如书记兼任出纳,那么,他职务上的收支,需要他人审批而不能自己审批自己。其他类似。
在机关中 按照相关财务规定 单位一把手是不可以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
严格杜绝财务一支笔的现象 但对于班子成员是否可以从事财务出纳工作
没有具体要求 因而是可以的
国企职工可以在社会团体任职吗?
根据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要求,行业协会应当坚持自主办会,实行自律性行业管理,其机构,人事,资产,财务等应当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所以说企业人员不可以在行业协会任职,否则就会在公平公正等管理上出现问题,行业协会的工作就会出现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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