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一砖头拍死正在***李四的王五,是见义勇为吗,是否有罪?
讲个真实的案子:水果店老板见义勇为打死***犯,不仅为自己惹上牢狱之灾,还让自己赔的倾家荡产。
2006年11月,刘二斗在常州魏村长江花园开了个水果店,日子还过得去。
11月9日晚上9:30,刘二斗经过一个厂区门口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工厂下班的女工在喊抓流氓。刘二斗一听,顿时就见义勇为,骑着三轮车,拎着一根随身携带的钢管,就上前救援。
那个女孩子已经吓得无法动弹,只是指着一个方向,只见一个穿着棉袄的男青年正在狂奔,女孩子大声的说那个人就是流氓,赶紧抓住他。刘二斗立即将胸脯拍得梆梆响,说别怕,有我在绝不会让他逃跑,于是刘二斗让那个女孩报警,自己骑着三轮车,拎着钢管就上前行侠仗义。
毕竟那个穿棉袄的男青年只是双腿跑步,很快就被骑着三轮车的刘二斗追了上来。牛二斗抡起钢管,就向那个男青年砸去。第1下将男青年的手给砸伤了,第2下结结实实的扎在男青年头上,男青年只是哼了一下,就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
很快,民警已经赶到,并且将这名男青年送往了医院,但是这位男青年依旧因为受伤过重流血过多,死在了医院里面。
最终刘二斗不仅被判了刑,还面临着7万块钱的索赔。原因很简单:当刘二斗上前的时候,那个男青年已经停止了侵害,因此就不属于是正当防卫。而且,就算阻止他人“正在进行的侵犯”,也要掌握一个度,否则不仅不会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反倒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同样的道理,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行为都要依法行事!当我们生活中,如果需要***取见义勇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两点:第一是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千万不能以身涉险,最后帮个倒忙或者把自己给搭上去。
第二是要注意掌握一个度,先是要对他人进行一个警告,当他人停止侵犯行为,我们也要停止对他人的伤害,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民警来依法处理。
这叫正当防卫。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严重罪行,而且张三只是拍了一砖头,从防卫急迫性来说,没有超出必要范围。如果不止一砖头,在王五已经晕倒或者明显要中止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多打几下,那就超出适当范围了,属于防卫过当。
张三不构成犯罪。张三用砖头拍死王五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正当防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包括:制止的是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无限防卫权等等。本问题中王五正在对李四实施***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案例的暴力犯罪,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构成犯罪,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法者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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