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招收外国留学生人数?
据统计,2016年共有来自205个国家和地区的442,773名各类外国留学人员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29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教学机构中学习,比2015年增加45,138人,增长比例为11.35%(以上数据均不含港、澳、台地区)。
一、按洲别统计:
二、按国别排序前15名:韩国70,540人,美国23,838人,泰国23,044人,巴基斯坦18,626人,印度18,717人,俄罗斯17,***1人,印度尼西亚14,714人,哈萨克斯坦13,996人,日本13,595人,越南10,639人,法国10,414人,老挝9,907人,蒙古8,508人,德国8,145人,马来西亚6,880人。
三、按省市排序前10名:北京市77,234人,上海市59,887人,江苏省32,228人,浙江省30,108人,天津市26,564人,辽宁省25,273人,广东省24,605人,山东省19,829人,湖北省19,263人,云南省14,925人。人数超过10,000人的省(区)还有黑龙江14,310人,广西区12,189人,福建省12,180人,四川省10,796人。
四、按学生类别统计: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留学生总计209,966人,占来华生总数的47.42%,比2015年增加25,167人,同比增加13.62%;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共计63,867人,比2015年增加19.22%,其中,硕士研究生45,816人,博士研究生18,051人。2016年,非学历留学生232,807人。
五、按经费办法统计:中国***奖学金生49,022人,占来华生总数的11.07%;自费生393,751人,占来华生总数的88.93%。
上海2015年留学生落户条件?
①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
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②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③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④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⑤ 其他不符合第②、③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特殊情况除外);
4、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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