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人为什么很多公司都查得到?怎么解决就业问题?
有前科的人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对侍,特别在就业方面会受到歧视。有些公司在招聘简章上明确规定,不要有犯罪记录的人,有些公司比较人性化,会睁只眼闭只眼。那为什么很多公司都查得到有犯罪前科的人呢?这是因为有前科的人在派出所都有记录,只要到派出所查询就知道了,我想说的是有些查询还是有必要的。去年我们当地有家私立学校,发生一起老师猥琐学生的***,这个老师在其它学校还有这种行为,并被判过刑。如果当时在招聘过程中,查询他有无犯罪记录,就不会再有学生被害。当然有前科的人都不一定会继续犯罪,我觉得用人要一分为二看他的本质,没犯罪的人同样也会犯罪,发觉有问题的该查还得查,但不能一棍子***,大多有前科的人出来后都会遵纪守法,只有绝少数的害群之马坏了一锅汤。所以,用有前科来阻挡就业,是不公正的。
其实前科取消制度,应该在一定的条件下实行,比如被判处缓刑的,释放后20年之内没有重新犯罪的,并现实表现良好,犯罪记录即可取消,并封闭档案,还给他一个真正的公民身份,有利于社会和谐。
有前科的个人信息,一旦被非保密丶要害之一般企业或部门掌握,不是出于帮教监管,不得随意查询扩散滥用,使其就业受到限制歧视,生存艰难。如此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犯罪错的人金盆洗手改恶从善。
有关部门应加强个人信息管控,制定必要的对外查询调查制度,对随意泄漏扩散个人信息,引发事端,造成社会恶果者应给以一定惩戒。
对一般普通公私企业,在未同有前科者签定劳动合同之前,掌握其前科信息的部门应拒绝查询,录用企业即使签订用工合同后查询的有前科者个人信息,只能用于帮教监管而不得泄漏扩散,在其未犯新罪错之前不得无故借口辞退解除用工合同。掌握其司法已判前科信息的前用工企业.随意泄漏传播个人信息应给以制裁。
先来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公司能查到员工的犯罪前科?这个太简单了,凡有一点规模的公司,人事部的员工凭公司介绍信就能到辖区派出所里查询你的基本信息,当然也包括犯罪前科。
站在公司的角度来说,拒绝录用有前科的员工,也是为了降低用人风险,特别是针对重要岗位、特殊工种,比如领导司机、幼儿园员工、财务人员、收银员。其实,小微企业里的普通岗位公司不会去查,也不介意这些;另有,建筑工地上有前科的工人也比较多。
前科没有什么,知错改错后在社会上还是会有一席之地。
有前科请报警,这是公民的义乌!如果法律已经制裁了他,已被刑满释放!回归社会说明从法律上他是一个正常的公民!不应该收到歧视!当然公司可以选择不录用!既然录用了就是正常员工,就不要暗中使绊子!过分宣扬别人的过去!这是不道德的!再说现在是好人就不会犯罪吗?所以说起来那些故意强调宣传别人过去的人本身就很***!
毕业生求职时如何获取就业信息?
(1)学校的主管部门。各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是学校专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长期的工作交往中,他们与上级主管部门、各级就业指导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所提供的就业信息,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明显的优势,因而是毕业生获得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
(2)各项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各地方、学校或用人单位举办的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双选”活动或招聘会,往往具有时间集中、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双方了解直接的特点,是毕业生了解信息、成功择业难得的机会。特别是以学校为主体举办的招聘活动,专业更对口,用人单位更有选人的诚意,应格外重视。
(3)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所辖区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各种咨询与服务,每所都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大量的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
(4)新闻媒体。各种新闻媒体如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毕业生就业信息设立专题、专版或专刊。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与政策开辟了重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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