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面试销售人员的问题及答案?
在快消品面试中,销售人员需要展现出自己的销售技巧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面试问题及其可能的答案:
答:您可以提及以往工作中的销售成绩,包括达成的销售目标、与客户建立的良好关系、协助解决的问题以及所取得的销售成就。重点强调自己的销售技巧和客户服务能力。
2. 如何应对客户的异议或投诉?
答:在面对客户的异议或投诉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和专业,倾听客户的意见,并进行理性的沟通。然后,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情况,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并***取行动,确保客户满意。
3. 你是如何建立并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的?
答: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需要积极的沟通和关注。我努力与客户保持定期的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建议。同时,我注重诚信和承诺的履行,以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快消品面试销售人员的问题主要涉及产品知识、销售技巧、沟通能力等方面。在面试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知识,展现出对产品的熟悉程度,同时要具备良好的销售技巧和沟通能力,能够在与客户的交流中准确把握需求,进行有效的推销。
此外,应着重突出自身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展示出自信、积极进取的精神。
新房总代公司市场人员如何定考核方案?案场销售人员如何考核?
如果你是新房的渠道公司,你手里会有两类人,一类是案场销售、对接、秘书,秘书负责跑件,对接负责审核中介与渠道的报备,确定约访还是顺访,防止门口切客户,审核客户是否来过等,这俩没什么业绩要求,属于被动的。
案场销售是有考核方案的,城市不一样咱就不说百分比了,一般渠道公司会接快盘,一套房给案场提成500-1500之间,一周清盘的有很多,如果是这样的快消,7天一个销售赚几万这样我觉得不是太好,你给他们喂肥了,不如按照跳点走,每天的第一单是多少钱,第二单是多少钱,成交金额超过多少钱跳级,有每日销冠奖,每周销冠奖,如果你一次给他们喂肥了,后面喂不饱就容易跑,而且容易飞单,从业都懂,从自然到访,飞成渠道约访。像写字楼和别墅的案场要求就多点了,专业知识和长相除外,还要有气质,成功人士的要求比较多,不专业基本上没的谈,分成很多按照千分之几或者2000左右一套,你自己计算吧,不知道你那盘卖的快不快,总之一个月卖的好的无上限,中间层控制在2-3万提成之间(当地工资水平5000一个月),既有动力,又不会售罄后流失人才。
你的另一个问题是市场人员考核方案,新房的渠道老几样,电资、接客、传单、插楼插车,地推广告,竞价推广、头条或者百度这样的信息流,如果是前几样,没有成本,那就考核到访,到访转化成交10比1的情况下,一周最少4组到访,一月最少成交1套,同样是跳点,不足扣工资,不管怎么扣要留住吃饭钱,有的老板太黑,兄弟们卖命天天想着怎么扣钱,一般不带工资的50%-70%跳点,带工资的30%-50%各地不一样不能以偏概全的干扰你。纯手码的,希望能忙到你。
面试官最怕遇到什么样的应聘者?
看见题目我用笔在纸上简单的罗列了一下和题目相关的一些情况,按照我的从业经历来看,谈不上最怕,但是会有以下几种情况让我感觉无奈。
不守时
约好的面试时间,尤其是经过再三确定的时间,结果时间过去了一小时、两小时,面试者才姗姗来迟,然后搬出很多理由来支撑他迟到的合理性。
如果是几种招聘,这样的人有几个还无伤大雅,最怕的是单约的面试!
极其自我
一进入到面试环节时候就开始夸夸其谈,就开始手舞足蹈,搬出各种“光辉的履历”,我曾面试过一个业务6部的主管,下属11个人,结果一个面试者给我讲他曾是XX公司亚洲区XX总监,曾是XX公司华东大区经理,XX公司XX总监……。听完这些我瞬间乐了,这么牛X的公司都留不住你,我这一个不足300人的小公司能留得住吗?另外,重点是,我要的是业务部主管,不是要总监!
某些特别自我的应聘者会沉浸在自己的思维模式了,几乎不考虑他面试的目的是什么,有些简单的问答,我只想要一个是,或者否的答案,结果他把黄历都搬出了给我复述一遍。更核心的是,在这种场合下,出于礼貌,我又不太合适立马打断他的陈述,只能找合适的机会,告诉他面试时间到了,后面还有人等着面试,用这样的方式结束尴尬的面试。
只问工资,不问工作
有很多面试者一开口就问,你们公司的工资是多少,签不签合同,有没有五险一金,有没有带薪***等等。
我不是反对问工资、问待遇,每个人工作都是为了挣钱,这个无可厚非。但是,你好歹也了解一下这个岗位是干什么的,你能不能干的了再说工资也不晚。
不知所谓
我遇到过很多次面试者不知道自己要面试什么岗位,不知道面试的公司是干什么的,不知道面试的岗位是干什么的。上周还有一个面试者,她面试的是文员,她问我文员是干什么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achainchioilreview.com/post/28256.html